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公告,部分校外教育机构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申请停办学科类培训。
关于校外教育机构首批申请注销办学
许可证、申请停办学科类培训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我市首批45家校外教育机构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结清教师工资、清退好学生培训费用的基础上,主动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申请停办学科类培训,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实名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3-88919915(职业与社会教育科)、88858116(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科)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6日
附表
1.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校外教育机构名单
2.申请停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教育机构名单
来源:海安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