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苏城,气温虽低、但阳光甚好,抬头望去是明媚的“苏州蓝”,放眼四顾是怡人的“生态绿”,这样的美好景致背后,凝结着苏州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决心。
“十三五”以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标志性成果,连续四年在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名列第一,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大幅提升,生态环保事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为持续推进“美丽苏州”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近日《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正式发布。
《规划》从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方面,对未来五年,苏州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规划。
《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步、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美丽苏州”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争创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区。
绿色发展活力位居全省全国前列;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保持在86%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太湖、阳澄湖等重点湖泊富营养化程度得到改善;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林木覆盖率达到20.5%,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面实现建成“美丽江苏”标杆城市的远景目标。
《规划》明确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有十大重点任务,全力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含金量”,增强绿色发展韧性、持续性、竞争力。
全面推进碳达峰行动,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将低碳思维全面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严控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强化PM2.5和O3协同治理,提升综合“气质”
以PM2.5和O3“双控双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为主线,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全力守护“苏州蓝”。
坚持统筹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
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做好“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水文化”四篇文章,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大力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全方位提升河湖生态质量,着力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观风貌。
推进系统协同防控,改善土壤和农村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以“乡村振兴”为统领,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强化系统保护修复,提高生态产品供给水平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升苏州城市生态韧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严控区域环境风险,有效保障环境安全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环境安全底线思维,加强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做实做细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健全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强化保障公众环境健康与安全。
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聚焦生态环境法规政策、环境管理、执法监管、全民行动等重点领域,着力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形成有机、协调、良性的社会运行生态,为探索具有苏州特色、时代特征的现代环境治理之路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加快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样板、生态环境保护典范。
加强联保共治,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发展
以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从生态保护空间共建共守、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环境管理统筹协作、环境科研集中攻坚等方面协同发力,全面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努力将苏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绿色发展的引领区。
《规划》是今后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苏州将按照《规划》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优美生态环境成为苏州高质量发展的一张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