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春节期间,阜宁交警大队把严查酒驾、醉驾列为安全交通重要环节,全体交警辅警放弃休假,人人坚守岗位,加强全天候巡逻管控密度,加大对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从腊月二十至元宵节,现场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68起,其中酒后驾驶59起,醉酒驾驶9起,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出行安全。
一年一度的春运开始后,大队领导班子缜密部署、科学调度警力,始终保持严查严处高压态势。正月初五晚上8时许,吴某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行驶至吴滩街道办事处路口时,一头撞向停在路边的车辆,对方司机当场举报。正好在不远处巡逻的交警闻讯而至,就地对吴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86mg/ml。血检结果为249.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同一天中午11时16分许,朱某驾驶无号牌轻便三轮车沿阜城西园盘行驶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正在拦路检查,于是该车驾驶人慌不择路之下当场逃脱,执勤交警及时发现,随后驱车将其截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含量为29.3mg/ml。正月十一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颜某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羊寨镇后沙岗二组路段时也被巡逻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1mg/100ml。
目前,阜宁交警对查获的60余起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全部依法作出刑事、行政处罚,有的还在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