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 艳/文 袁新宇/摄)2月14日凌晨,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2月14日起,市市场监管局闻令而动,对全市1011家零售药店开展拉网式检查(见上图),现场监督零售药店下架、封存在售和库存的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督查药店73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79人次,共发现并落实整改问题20个,停业整顿零售药店5家。
检查中,检查人员查看了零售药店入口处是否有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提示,是否配备消毒设备;药店工作人员是否查验消费者行程卡、健康码,是否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消费者入场是否测量体温;药店工作人员是否每日测量体温、是否佩戴口罩、经营场所是否每日消毒并记录;是否落实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下架管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回头看”,落实闭环监管。
疫情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药店守好“一扇门”,慎终如始做好店内疫情防控管理,构建防控堡垒,杜绝病毒侵入。要加强药店疫情防控管理,明确店长负责制;要强化店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防控氛围;要提高物资储备能力,做好防护物资、消毒用品等储备,防止脱销断供;要做好店内消毒通风,公共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收银台等高频接触物体应定时消毒,做好消毒台账;要避免人员聚集,在收银台设置“一米线”,要求顾客排队结账。对进入药店人员必须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主动引导有“四类药品”购买需求的顾客尽快到医院就诊,对于体温异常、健康码红黄码的顾客,要立即报告区镇指挥部,发挥哨点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还组建各区镇零售药店微信群,实时发布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对违反防疫要求药店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运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监测停售情况,专人专班实时监测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及时排查“四类药品”异常销售情况;线上巡查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落实互联网平台“四类药品”暂停销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