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尘肺病责任保险、将器官移植纳入医保
陈静瑜 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江苏省肺移植中心主任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江苏省肺移植中心主任陈静瑜一下带去了三条建议,在持续关注尘肺病、脑死亡立法相关议题的同时,今年他还提出将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纳入大病医保的建议,给予更多移植患者希望。“作为一个老代表,我对今年的会议充满期待。”日前,已抵达北京的陈静瑜在线上接受了记者采访,在连续三届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他表示自己尽责履职收获满满,希望已两次获得回复的脑死亡立法能加快推进。
作为肺科医生,多年来,为尘肺病人奔走呼号成了陈静瑜的使命,已经在全国两会上提了十来条建议。
“尘肺病是职业病,目前,全国每年报告职业病大约3万例,煤工尘肺和矽肺的病例约占职业病报告数的90%。”陈静瑜说,中晚期尘肺病患者不能下床活动,要依靠制氧机维持生命,且患者多为青壮年,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十分严重,但尘肺病防治却存在保障不足、工伤保险地区差异大、用人单位防护管理不足等诸多问题。
为此,陈静瑜提出,建议国家在《职业病防治法》修订中增设“存在高危粉尘作业的用人单位应为接触粉尘作业的劳动者依法缴纳尘肺病责任保险”条款,他还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尘肺病高发的省份先行推动建立尘肺病责任保险制度。他认为,尘肺病责任保险可借鉴已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既是对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也是一种现代化的社会管理手段,该保险仅在接触粉尘浓度高于一定水平、尘肺病危害风险较高的劳动岗位设定,并不会普遍增加企业负担。
临床中,很多病情严重的尘肺病患者不得不通过肺移植手术来救命,高昂的手术费用,成为一些家庭难以承受之重。其实,不仅肺移植,陈静瑜还看到太多因手术费用或器官来源不足无法完成治疗的患者。
近年来,我国器官移植手术技术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手术成功率已经达到90%以上,相当多的器官衰竭病人因此受益。据统计,中国年器官捐献数量位居世界第二位,每年完成心肺肝肾移植共计2万多例。与此同时,目前我国的器官移植手术等费用还尚未纳入大病医保,这成为许多急需做器官移植患者求生路上的瓶颈。
“器官移植群体的基数并不大,以肺移植为例,2021年全国的肺移植受者也只有775例,他们也应享受到应有的基本健康权甚至生存权。”陈静瑜建议,将器官移植手术费用全部纳入医保,部分地区也可采取大病医保,采取单病种限价的措施,比如成人肝移植20万元,肺移植30万元。同时,器官移植手术费用全面公开透明,这样可以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谈起连续担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经历,陈静瑜说自己还有一个未完成的心愿,就是脑死亡立法。他曾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的全国两会连续三次提出这一建议,并且收到全国人大的回复,今年他希望继续努力,推动脑死亡的立法进程。
陈静瑜认为,脑死亡概念已被全世界医学界广泛接受,临床标准很明确,“病人在脑死亡以后,就没有了自主呼吸,抢救脑死亡者对患者起死回生没有任何意义,而这个过程不但加重了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耗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他说,近年来随着脑死亡的医学科普增加,人们对脑死亡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很多爱心捐献者都是以脑死亡而非心脏停跳来进行器官捐献的。
“我虽然是移植科医生,但提脑死亡立法并不是为了器官捐献,而是尊重死者,减轻家庭负担,节省医疗资源。”陈静瑜说,脑死亡立法首先是对公民人权的尊重,其次是带来在中国的脑死亡医学基础教育与临床实践的变革,然后才是带来生命财产、器官捐献、国家声誉等多方面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