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中院发布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相关实施意见 解决“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
日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措施,护航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全市法院将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产权的民事司法保护,依法规制民间借贷市场秩序,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妥善处理中小微企业劳动纠纷,有效发挥破产程序对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功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在发挥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方面,全市法院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从重从快审理涉嫌侵犯中小微企业财产权利,侵犯企业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各类犯罪案件;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要求,有效增强中小微企业及经营者的安全感;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营造公平竞争法治环境,确保“涉企轻罚免罚清单”落地生效,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营造审慎宽容的市场环境。
在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行方面,全市法院将把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作为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内容,加快中小微企业胜诉债权的兑现。同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灵活采取财产查封、变价措施,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尽最大努力不影响生产经营。
在建立完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长效机制方面,全市法院将健全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长效机制,开通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全域诉讼服务体系,把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