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害人害已,但就是有人不知悔改、以身试法。这不,近日就有一男子又因涉嫌醉驾再次被交警查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盐城市交警支队市区二大队国道中队在辖区西环路高架南出口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晚10时许驾驶人张某驾驶着小型轿车,沿西环路高架由北向南行驶至西环路高架南出口检查点时,民警将张某拦停检查发现其神情紧张,并且车内、身上酒气熏天,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最终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96.4mg/100ml。
经了解,张某当晚与朋友一起聚餐,酒席散后侥幸开车准备去学富,没想到没开多远就被民警查了个正着。
民警在后续核查中发现,张某在2011年8月份,就因醉驾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大丰交警大队查获。谁知张某竟然“屡教不改”,时隔十一年,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张某涉及危险驾驶已被取保候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盐都警方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成为一种自觉意识和强制习惯,请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酿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