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直以来都是“核技术利用大市”,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放射源使用单位195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551家,监管任务重、压力大。
放射性看不见、摸不着,因此对于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规范使用的监管一直以来都是采用现场监督执法的方式。当前,苏州市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期,不少企业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停产停业,所使用的放射源停用暂存,废旧放射源的收贮工作也因疫情中断。
根据摸排,全市停产停业和有放射源暂存企业已达到32家,涉及78枚暂存放射源,存在核与辐射安全风险。
为做到疫情防控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两不误,近日,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2家有暂存放射源的市管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做好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监督企业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
一起来看疫情期间,核与辐射非现场执法,如何开展。
检查人员利用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移动执法信息平台和腾讯会议软件平台,规范参照现场执法“八步法”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执法模板化流程,遵照“定位签到、亮证告知、信息核实、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打印签名、电子归档、任务完成”步骤开展实施。
检查前,检查人员提前发送文件资料清单,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电子文档。
检查时,企业首先汇报辐射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检查人员针对检查重点及资料中的问题进行询问,在企业人员的配合下对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进行远程测试,对关键部位和防护措施进行拍照取证,对辐射防护水平要求企业利用自有监测设备开展检测。
检查完成后,形成检查笔录,提出整改要求,企业打印笔录并完成签字确认,检查人员签字后上传至移动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日查日结。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全程参加本次非现场执法检查,并对各地提出要求。
一是督促企业提高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查值守,强化停产期间内部辐射安全管理;二是强化监管,加强指导,综合运用非现场执法检查,视频连线等方式加强对停产企业监管,及时调度掌握企业放射源安全状况。
本次非现场执法行动,检查了常熟市和太仓市的2家正常生产且有放射源暂存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企业,远程指导企业对使用和暂存的放射源周围辐射安全状况进行核查,检验了企业自身对于放射源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下一步,苏州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探索疫情环境下,非现场执法新形式,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同步做好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