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为实施更加有力有效、更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了支撑,强化了依法治理保障。
连日来,公安机关落实相关要求,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个人和相关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现通报相关案件如下:
受案调查!
5月9日,锡山警方查获一起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
经查,4月26日以来,王某多次驾车接送女儿往返江阴与无锡地区,5月3日其在接送女儿返锡后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在女儿所在学校要求上报江阴行程时,仍隐匿行程轨迹。王某因未按照《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18号通告》的要求履行本人防控责任,严重扰乱当前疫情防控秩序,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受案调查。
醉酒驾车冲闯封控小区大门
刑事立案!
5月8日晚,陈某某在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某小区家中饮酒后,违反封控区“足不出户”防疫规定,醉酒驾驶私家车强行冲闯已封控的小区大门,后在三房巷长和街被防疫工作人员拦获。经对陈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38mg/100ml。5月9日,江阴市公安局三房巷派出所对陈某某立刑事案件侦查。
辱骂拳打核酸采样工作人员
刑事立案!
5月7日上午,戴某某在江阴市夏港街道某核酸采样点,因琐事与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戴某某对核酸采样工作人员言语辱骂,并拳打核酸采样工作人员。5月8日,江阴市公安局夏港派出所对戴某某立刑事案件侦查。
酒店未录入住店旅客信息
行政处罚!
5月5日,滨湖公安分局马山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酒店未将入住旅客信息录入电脑并上传至公安旅馆系统,存在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店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
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
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