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多亏了你们的调解,让我挽回了经济损失。”在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唐闸分局调解室,王先生激动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
近日,唐闸分局接到12345平台投诉,王先生反映其在某建材经营部购买了钢管,但商家实际发货与其下单的产品规格不一致。为了了解原委、查清事实,唐闸分局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在商家店内,执法人员发现确有两种不同规格的钢管,王先生下单的规格系40mm*40mm*1.5mm,而商家发货的规格却为40mm*40mm*1.3m。两款钢管厚度差距较小,无法肉眼分辨,必须借助游标卡尺才能精确测量。
调解过程中,双方据理力争。王先生认为商家发错货,并非疏忽,而是故意以低规格冒充高规格来赚取差价,属于恶意欺诈,理应退一赔三。而商家表示,两款产品极为相似,发货前没有进行器械测量是自己工作疏忽,因此给王先生带来了不便,愿意退货并承担运费,或者对产品差价进行退款,但无法接受赔偿的要求。
双方较大的分歧,让
小小调解室,
拟稿人:祝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