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台市公证处2名公证人员冒着高温协助该市人民法院对一处不动产依法腾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保障了司法拍卖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既定的执行任务。
该市姜某某因与王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某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等。但王某某仍未在指定期间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姜某某遂向东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查封王某某与李某共有的某处不动产。因王某某下落不明,执行干警与李某多次沟通,要求其主动腾空房屋交付法院进行司法处置。然而李某并未腾空,甚至在其提起的执行异议被依法驳回后,仍拒不配合。
为此,承办法官及时汇报案件相关情况,制定详细腾空行动预案,申请执行人姜某某提前找好物品的存放地点。因被执行人未到现场,为固定相关证据,东台市公证处应法院的申请,对拟腾空房屋内的生活物品清点、登记、运送、保管等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2019年来,东台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机制,该市公证处与东台人民法院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形成了包括法院文书送达、诉讼调解、证据保全、司法拍卖、执行款提存等全流程的“合作链条”。东台公证处成为全省第一家通过公开招标入驻法院实施司法拍卖的单位,并在法院设立“一站式公证送达服务中心”和“司法拍卖公证辅助服务中心”。近年来,累计参与执行辅助事务200多件,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基本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