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吸附是目前,有机废气处理中使用最多的方式,也是小注塑厂、小吸塑厂,小喷涂厂等生产“小户”,治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的首选。
然而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生产“小户”往往忽视活性炭治理设施的管理工作,种种原因导致活性炭治理设施的管理工作质量不高,部分公司甚至长期忽视活性炭箱的运维点检及活性炭的更换,长此以往滋生了众多环境违法行为,最终导致生产“小户”变成了废气排放“大户”,为生态环境保护埋下隐患。
位于公司厂房楼顶的活性炭设施,执法人员对活性炭设施进行日常检查
如何有效、精准打击,使用活性炭治理设施的生产“小户”,环境违法行为,成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者的必选课题。
近期,吴中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精干力量重点利用“非现场执法”的方式,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对使用活性炭治理设施的企业进行了一次大排查。
通过“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的产废源管理模块,对企业活性炭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的管理计划、申报查询进行数据核查,通过核查锁定出未进行废活性炭危废申报的企业,结合过往执法数据对其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位于苏州吴中区开发区的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注塑生产加工项目,主要危废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过程中的废活性炭,2021年产生量为5.67吨。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询问与查询资料相结合的方法,查明该公司本年度尚未进行危废申报工作。
同时执法人员对产生废气的工序进行了深入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气收集环节存在集气罩脱落、管道破损等情况。最终,吴中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予以总计1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本案的顺利办结,进一步坚定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覆盖、不留死角地,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信心,为接下来更好地应对有机废气治理局面,提供了坚实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