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不断深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在持续巩固常规污染物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新污染物正在悄然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什么是新污染物?“新”在哪?治理上有哪些要点?这场专题培训会作出了详细解读。
为加强化学品管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政策宣贯和研究交流,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相关专题培训交流,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现场指导。
培训交流期间,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专家对部分化学品的危害及环境风险进行了分析,深入解读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专家介绍了《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公约履约的基本情况,分享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化学物质前期治理的经验,分析履约经验对于新污染物治理的积极作用。
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将坚持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
按照“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思路,通过对化学物质的有毒有害性和环境暴露风险的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深化和拓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市生态环境局和驻各地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单位,以及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苏州海关等部门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