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向联合激励的措施》,包括精神激励、特殊政策优待、评先评优倾斜等33项内容,进一步激发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内生动力,着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昆山特点的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据悉,此次激励对象为符合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和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由昆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评估认定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近年来,市人社局不断创新延展、和谐构建方法路径,积极拓展和谐创建深度广度,持续加大和谐企业培育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1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6家、园区3家,苏州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88家、园区3家,昆山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430家、园区3家。
据介绍
激励对象将享受一系列激励政策
主要包括
☛纳入守信“红名单”供社会查询应用,作为良好信用信息,列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红名单”,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在“信用昆山”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纳入昆山市重点工业企业库。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双创基地。
☛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昆山市级科技扶持资金支持等。
☛在落实人才礼遇政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在申报参评各级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企业职称评审自主评价试点项目等评优评先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免予劳动保障主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实地稽核。
“此次联合出台的正向激励措施,将充分调动劳动者企业双方共创和谐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持续释放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效应,推动劳动者‘最能融入、最被关爱、最有成长’的就业创业首选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