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位于苏州昆山高新区玉湖公园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已是绿树成荫,成为市民散步休闲好去处。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以来,昆山市共完成了12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查索赔工作,赔偿金额超1255万元。
2021年7月16日,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昆山某射线防护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违规设置导流沟,致收集池内含铅废水溢出到车间外地面和雨水井,并从该公司雨水管流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向横塘河。
经取样监测
该公司清洗区收集池铅(总铅)浓度398mg/L,清洗区北侧雨水井铅(总铅)浓度73.4mg/L、细磨车间北侧集水池铅(总铅)浓度21.2mg/L、厂区东北角雨水井铅(总铅)浓度66.4mg/L,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调查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随后,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就该公司环境污染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并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12月17日,该公司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保证金53923.53元缴纳至昆山市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账户。2022年1月28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4月27日经法院主持调解,该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以来,昆山市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理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以来,昆山共完成1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查索赔工作,涉及赔偿金额661.41万元。《苏州昆山某纸塑公司非法倾倒废有机溶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入选江苏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昆山高新区玉湖公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教育基地启动建设,进一步强化“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