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二!
张家港地表水环境质量成绩亮眼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63个县(市、区)2022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张家港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位列全省第二。
2022年,张家港市水环境质量连续5年实现“三个百分百”,即13个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100%、19条通江支流优Ⅲ比例达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2022年张家港市13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向好,10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占比76.9%。
近年来,张家港市综合施策、科学精准治水,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
提升履职能力,凝聚治水合力
深化落实河长制、断面达标负责人制,推进河长、断面达标负责人高标准履职,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成立张家港市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
联席办每月底组织召开国省考断面水质预警分析会,通报最新的水质现状。针对苏州市太湖办通报的Ⅴ类及Ⅴ类以上关联水体,要求各责任镇区、街道排查原因,制定整治方案,联席办按月调度,对持续未改善的,由张家港市污防攻坚办予以通报曝光。通过预警研判分析、统筹协商调度、精准管控保障的工作模式,大大降低水质波动风险。
出台生态补偿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创新出台《张家港市国省考断面纵向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应用好生态补偿机制,压实区镇地表水环境质量保障的主体责任,按照“谁超标,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实行“双向补偿”。
同时进一步完善镇区水环境质量绩效考核。通过修订乡镇绩效断面考核办法,考核断面由80个增加至120个,办法覆盖面更广,考核点位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国省考断面水质保障;创建乡镇绩效指标动态考核体系,采取基础分和动态加减分机制,拉开考核差距,更大力度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杠杆作用。
狠抓国省考断面河流及其支流支浜整治
针对汛期、高温季节水质波动问题实施精准化治理,编制断面溯源整治工作方案,排查问题清单,落实工程项目,滚动实施销号,全力保障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对国省考断面关联的273条支流支浜,加强汛期的全覆盖多轮次监测,对连续劣Ⅴ类关联水体纳入市河长办消劣清单,协同推进整治。
同时强化涉水企业自动监控监管,深化三联动一执法信息化平台应用。利用平台实现对企业、运维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自动考核评价,提升运维单位运维水平和质量,优化对监管企业的服务的同时保障企业排水监控数据的准确性。2022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质控样比对合格率95%以上,实样比对合格率90%以上,报警处理率达100%,做到涉水企业排放监管精准无盲区。
推进源头治理,科学溯源
按照要求,张家港市推进长江入河排口和太湖流域14条骨干河道入河排口溯源整治。印发《张家港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实施方案》《张家港市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实施方案》,对排口实行分类整治。目前,长江排口已完成整治199个,太湖流域入河排口已完成整治253个。通过排口的源头治理,彻底做好入河污染物的源头管控,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大力推进“消劣争优”攻坚行动
积极推动城乡劣Ⅴ类水体治理,强化底数调查核查、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整治工作,2022年完成劣Ⅴ类水体治理91条,顺利完成既定任务。持续高标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2022年张家港市建成幸福河湖100条、县乡生态河道77公里,获评苏州市最美幸福河湖1条、示范幸福河湖2条、江苏省幸福河湖示范工程1条。
高标准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
2022年张家港市建设完成21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包括3个城市达标区和18个区镇达标区,全张家港市城区88%、区镇76%建成区面积创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完成金港污水厂二期扩建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张家港市污水处理能力共计35.5万吨/日,年处理污水总量890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0.8%。
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扎实做好农药化肥减量、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6.5%,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削减1.2%,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在67%左右,农用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下降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8%,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6.6%,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比重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9%以上,高标准池塘面积覆盖率达100%。
全面推进船舶污染物治理和监督
为从源头解决船舶含油废水的收集处理,张家港市新建成苏州第2套船舶含油污水预处理设施。张家港市污防攻坚办牵头张家港海事局、张家港市交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船舶含油类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含油污水在预处理前不得跨设区的市转移上岸”。2022年收集处理含油废水累计1100余吨。
组织开展本辖区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情况调查和能力评估,严格执行《张家港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及联单管理制度》,对船舶污染物实施闭环管理,目前沿江港口均具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且常态化运行,2022年开展港口污染防治检查共17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66人次。
接下来,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全力做好四篇“水文章”,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一系列措施,守一方风清月朗,护一城山清水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