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积极营造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3月7日下午青山绿庭社区党支部开展了一场面向妇女同志的普法知识讲座。
邀请自上海正源律所(苏州分所)的张合宝律师,为社区女性居民宣传了近年来《民法典》给婚姻继承带来的变化。张律师首先简单地讲解了《民法典》的意义所在,即通过民法典这一形式,法律形成体系化,真正的实现法律规定上的“一加一大于二”法律精神。
接下来张律师进入宣讲正题,详细介绍了几项跟妇女同志权益息息相关的法条。如近年争议火热的离婚冷静期,“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最长可达60天。”另外还有婚前若不如实告知对方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可以给老伴设立居住权,老有所依等,不同年龄段女性关注的问题在《民法典》中的解答。
涉及法律和自身的权益,参与活动的妇女同志们都听得格外认真,甚至讲座结束都还意犹未尽,围在张律师边上询问更多其他法律问题。青山绿庭社区负责人表示,普法知识讲座的效果出乎意料的好,正是因为这些法律知识是广大女性同志日常关注并与生活息息相关,下一步青山绿庭社区党支部将继续多开展形式多样的、面向居民群众方方面面的普法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