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强化辐射安全风险防范,扎牢筑实辐射安全防线。
按照“日调度,周分析,月通报”环境风险预警机制,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始终盯牢重中之重的移动放射源、废旧放射源强化动态管控,每日调度掌握全市移动放射源安全情况、废旧放射源产生及送贮情况,持续强化监管。
一是强化移动放射源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江苏至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移动探伤作业现场开展了夜间突击检查,仔细核查放射源转移备案手续、人员资质、现场辐射防护及高风险移动放射源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张家港生态环境局、昆山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两家本地移动放射源探伤单位开展了突击夜查及探伤源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监管人员严肃责令整改。
二是强化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
加大废旧放射源送贮工作力度,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关心指导下,本月全市2家单位7枚废旧放射源及时送交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目前,全市无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今年以来,全市7家单位29枚废旧放射源安全送贮。
放射源收贮现场
紧盯工业用含放射源仪表、工业辐照加速器及医疗等重点辐射工作单位,采取双随机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力度,巩固深化三年行动排查整治成果,对辐射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
本月以来,全市共对48家重点辐射工作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对1家未经许可使用射线装置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3家辐射安全许可证超期单位予以行政警告。今年以来,全市已对148家放射源单位中的80家完成监督检查。针对现场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均明确整改要求。
注重发现隐患与督促整改并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持续开展“回头看”,推动执法质量提升及整改有效闭环。
按照“严慎细实”工作要求,注重辐射工作单位规范化监管,围绕辐射工作单位年度评估报送、辐射安全许可延续、放射源转移备案、国家系统信息填报不断强化管理。
组织全市2006家辐射工作单位完成2022年度评估工作,评估完成率及国家系统上传率100%;每月对30天内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的工作单位提前提醒;及时梳理许可超期、放射源备案不及时情况,抽查辐射单位国家系统信息填报,通过全市辐射监管工作月报交办。坚决杜绝辐射工作单位许可超期使用,确保放射源备案及时 “三账合一”,结合现场检查将国家系统数据质量纳入长效监管。
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辐射应急准备,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辐射应急人员、器材、物资准备保障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全市执行辐射安全零事故报告。
此外,从完善辐射应急机制着手,目前市辐射事故应急实施程序已启动修订,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就年度辐射演习工作积极筹备,目前已完成演习方案制定及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下一步,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辐射环境安全,为建设“美丽苏州”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