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市领导在“市长网民面对面”的具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费用负担,更好发挥医保在保障基本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明确自2023年4月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即从9%降为8%,预计全年将为灵活就业人员减轻医保缴费1.06亿元。
除了降费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还有哪些新福利呢?请往下看~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新福利
1.放开户籍参保限制
无锡落实国家和省的“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要求,将持有我市居住证以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2.可单独参加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单独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三、灵活就业待遇如何?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和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的医保待遇是否有区别?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和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有同等的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包括个人账户注资、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门特待遇等。
2.转保期间中断缴费的,是否可以补缴呢?
本市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居民医保年度内有缴费的,算作1年),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由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参保中断3个月内,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医保费用允许补缴,补缴后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2022年起,首次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中断缴费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期由原来的六个月缩短至三个月。
四、办理方式
线下:无锡市户籍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携带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至户籍、居住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各区医保经办点办理。
线上:“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灵锡APP、江苏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