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加强与周边县市联动,致力推进建筑垃圾治理“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查处行动,累计查处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444起,处罚金额409万元。
经我市公安部门研判,今年4月5日前后,沪EP2848等3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过G2陆家高速路口进入我市,将建筑垃圾运输倾倒至淀山湖镇邵家浜双护村附近工地。市渣土办将涉事车辆信息与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目录库进行比对,发现涉事车辆未入库管理、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涉嫌存在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4月11日,市渣土办向淀山湖镇渣土办下发了交办单,要求淀山湖镇渣土办强化案件研判,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淀山湖镇渣土办收到交办内容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经多方查证,确认涉案车辆14辆。4月13日,淀山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14辆涉案车辆的驾驶员限期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经查,14名涉案当事人均承认在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市域外建筑垃圾运输倾倒至淀山湖镇邵家浜双护村附近工地。淀山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对14名涉案当事人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各依法处罚4500元,共计处罚63000元。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交代建筑垃圾来源于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智路某工地,淀山湖镇渣土办立即将相关情况报送市渣土办。市渣土办与上海市嘉定区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将车辆、案件等信息移交至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5月16日,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分包单位委托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建筑工程垃圾的行为,依法处罚40000元。
融媒体记者 | 丁燕
责任编辑 | 朱敬哲
综合 | 昆山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