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太湖鹰击2号”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震慑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8月3日上午,在江阴市青阳镇的一处空地上,无锡市公安局对去年来查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
为确保集中销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无锡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实地勘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销毁方案和预案,从非法烟花爆竹出库、装车、运输、卸载、现场销毁等全程安排专人专车,形成全程闭环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行动开始!”随着一声令下,形成U形摆放在场地的烟花爆竹被点燃销毁。行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地面余药、残留物全面清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据介绍,今年以来,无锡市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制贩、运输、储存及无证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截至目前,已查获数个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2人,捣毁窝点9处、仓库15处,现场查扣一批烟花爆竹,涉案价值30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非法制贩、运输、储存及无证零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极大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
无锡市公安局将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非法制贩、运输、储存及无证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减少和预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广大市民朋友发现非法制贩、运输、储存及无证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民警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前,首先要注意燃放点不在禁放区域内,其次要向有资质的商家购买。由于天气炎热,提醒市民不要提前和超量购买烟花爆竹,购买后放在远离热源火源的地方,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