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促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9月7日,姑苏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苏锦街道分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会议听取第一届姑苏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苏锦街道分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苏州市姑苏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苏锦街道分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新城(街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分会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并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为充分体现广泛的民族和行业代表性,新一届理事会由维吾尔族、满族、回族、彝族、土家族、蒙古族等6个族别的民族工作骨干组成,覆盖辖区医院、消防、企业、两新、个体、街道社区等各领域。
近年来,苏锦街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各民族党员基层治理作用,成立“红石榴”夜经济党员志愿服务队,队员分别来自街道、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商圈商户,广泛开展“红石榴”志愿服务。一是助力商圈夜经济活动,队员们为顾客及时提供旅游交通、食宿购物等信息咨询服务,带动夜市诚信经营、食品安全、卫生整洁、安全管理;二是在文明实践活动中,“红石榴”队员主动参与小区环境整治、文明行为劝导、垃圾分类宣传;三是在关爱新就业群体活动中,联合辖区门店商铺打造“红小鸽饮水小站”,方便网约车司机、外卖快递小哥等新就业群体能随时随地能歇歇脚、喝口水。通过各类志愿服务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团结,铸牢了辖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下一步,苏锦街道将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主题,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街道社区治理日常,带领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基层治理实践花开并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