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景秀丽的山塘河畔
有这样一处斑驳的旧址
已历悠悠三百多年历史
走入门内
苏式园林景色映入眼帘
这里正是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前身
普济堂
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前身“普济堂”,由郡人陈明智、顾如龙等募建,收养病民,供给衣食药饵,略如京师善堂之制,始建于清朝康熙四十九年(即公元1710年),距今已有313年。原址位于姑苏区虎丘小普济桥下塘,于2013年9月搬迁至相城区新福路,揭开了苏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新纪元。
数百年来
普济堂是苏州弱势民众的避风港
也是当时苏州慈善事业的重要标志
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
也成为了中国现存历史最悠久的
社会福利机构之一
百年传承,大爱无疆。日前,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召开“大爱三百载·非凡新十年”高质量发展大会,发布了苏州市社会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年成果报告。
十年来,苏州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十年来
苏州持续构建
具有地方特色、时代特征、
率先领先的政策制度体系
全面推动苏州社会福利事业
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
不断擦亮“三大品牌”
“苏式颐养”品牌特色更加鲜明
先后出台《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苏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配套建立“三类保险、五项补贴、七个激励奖励”的扶助支持政策,率先在全省全国推出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给予养老服务设施一次性建设补贴和经常性运营补贴;
制定《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全市老年人安享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苏困优助”品牌底色更加厚重
构建覆盖6个救助圈层、45类困难人员的弱有所扶大救助体系,先后梳理出台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等政策,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落实“单人保”,调整低保边缘病种,探索就业成本扣减、医疗实时救助拓面,临时救助保障范围从户籍人口拓展至常住人口,低保标准持续保持全省首位。
“苏童无忧”品牌成色更加多彩
先后出台《苏州市儿童“关爱之家”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苏州市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实体化运作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1个,建成镇(街道)“儿童关爱之家”106个,实现市、县(区)、镇(街道)未保机构三级全覆盖;
坚持开门办院,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优化和转型发展工作,全市建成6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短期照料或家庭喘息服务,最大限度把医疗、护理、康复、特教优势资源向社会延伸。
十年来
苏州深入推进兜底性、
基础性社会福利工作
呈现出“四个持续”的发展格局
养老服务持续提速
围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设立全国首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用2亿元母基金撬动63.3亿元子基金,推动养老产业快速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三项惠老保险”制度,累计投入2.45亿;率先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普惠性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各级财政每年投入2.15亿元,为40多万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
推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市所有镇(街道)敬老院完成升级改造;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184家、床位5.57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41.6张;建成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2333家,社区日间照料床位2.56万张,助餐点205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十年来,全市各级财政对养老投入资金达85.7亿元。
社会救助持续提效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调整机制,由“十二五”末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目前的1095元,年均增幅4.85%。临时救助最高标准从4500元提高至50000元。
在全省率先建立因病致贫家庭生活救助长效机制、困难群众“一户一档一策”工作机制和低收入家庭登记制度,率先建立覆盖全域中资银行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儿童保护持续提档
儿童福利保障对象范围从孤儿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困境儿童,服务内容从基本生活保障拓展到监护、医疗、康复、教育等综合保障,全市6266名困境儿童全部纳入政府保障体系,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750元、2450元。
全市2132名儿童主任在基层一线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残疾人保障持续提质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从2016年起,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信息比对,有效保障“两补”制度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全市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超20亿元、惠及超8万残疾人。全市镇(街道)建成109家康复驿站,实现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全覆盖。
十年来
苏州积极破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难题
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较好实现了“四个新提升”
在健全养老服务机制上实现新提升
市社会福利总院牵头起草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主导编制全国地级市首部居家养老地方标准,为全国养老事业改革发展贡献了“苏州经验”。
积极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自2016年起,从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应改尽改”到推动普惠可及所有老年人,形成了“政府补一点、家庭掏一点、企业让一点”的“三个一点”推进机制,高标准承办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现场会,为全国适老化改造兜底化保障、市场化推进、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苏州模式”。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2.78万户家庭适老化改造、81个小区连片改造。“十四五”时期,全市预计完成5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在健全社会救助机制上实现新提升
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
加强“智慧救助”建设,建立大救助“资源库”“数据池”,升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数据互联、平台互通、一证办理、一键核对”。
创建“救助通”移动端申办平台,推广救助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实时即办、方便快捷的“大救助”服务。
在健全儿童关爱机制上实现新提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大格局,有力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大保护协调并进、共同发力。
苏州在全省唯一入选“12349全国统一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城市。张家港市获评“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先进城市”。
在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上实现新提升
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打造“1+3”社区康复服务新模式,以康复驿站为主阵地,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康复、社区支持、就业辅导服务。
持续推进镇(街道)康复驿站提档升级,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我市精康服务的特色做法入选民政部主题教育重点调研课题。
社会福利事业
是一项平凡而伟大的事业
是一个城市文明和进步的
标志之一
下一步
苏州将坚持品牌化、
标准化、精细化的发展路径
扎实做好民生保障
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
美好生活需要
努力打造一座面向所有人、
为了所有人、成就所有人的人民城市
用心创造高品质生活
让每一位生活在苏州的人
都切实感到“很有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