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姑苏区白洋湾街道虎池苑社区联合白洋湾派出所、辖区金虎物业在小区内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
行动中,社区网格员、民警沿着虎池苑小区内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流动宣传,并向周边居民和养犬者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页,倡导文明养犬。在小区南门广场,民警为正在溜犬的宠物主们现场讲解文明养犬相关知识及注意事项,提醒养狗人士不去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狗要办理犬只登记证并及时给爱犬接种疫苗,出门遛狗时务必要牵好“文明绳”,遇到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应主动避让,随身携带垃圾袋及纸张,狗狗粪便要及时清理,做文明养犬人。
据现场居民反映,虎池苑小区14幢有居民饲养多只小型犬只,并占用公共楼道喂养宠物狗。民警、社区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只见公共过道内随意摆放着4、5个狗狗饭盆,还有狗狗垫子等其他杂物堆放其中,现场环境脏乱不堪,另有一只狗狗正在楼道内狂吠不止。遂敲开该户居民的门,房屋内还有2只小型犬,狄警官让该户主人出示养犬证,居民只出示了其中一只小型犬的狗证,其余2只均未办证,据居民介绍,家里这3只狗已经饲养了约2、3年了。狄警官对居民说道:“根据修订后《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免疫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龄超过四个月的犬只。第十二条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你们家住姑苏区,属于重点管理区域,只能养一条狗,其余2只成年狗狗你们可以送给朋友领养。”狄警官给居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居民限期内处理多余犬只。居民听完狄警官的法律解释,颇有感触,连忙表示自己以前不懂法,等下会把楼道垃圾及杂物清理干净,再也不在公共楼道内养犬,多余犬只也将送给朋友领养,以后一定依法依规文明养犬。
下一步,虎池苑社区将继续对不文明养犬方式加强劝导,同时也将加强文明宣传,让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理念深入人心,共同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