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昨天上午,新吴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敲响了第一槌,一场涉真假旗舰店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当庭宣判。当天,新吴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正式启用。
近年来,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消费者越来越多的选择网络购物的方式。线上店铺的店名能够说明经营的内容,吸引顾客的眼球,非常类似于实体企业名称,消费者网购时通常也只会关注线上店铺的店名,而极少会去核实店铺经营者的身份和经营资质。
本案主审法官新吴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朱逢吉介绍,被告在天猫平台开设“某知名品牌五金旗舰店”,在店铺宣传广告中使用某知名品牌标识、在产品链接商品展示缩略图中使用某知名品牌标识,在店铺、产品宣传介绍中使用某知名品牌公司企业文化宣传词、宣传视频、产品包装图片等。还在店铺介绍中标注“品牌旗舰店”“品牌轴承旗舰店”,宣称自己是“淘宝唯一一家正规渠道”“某知名品牌官方旗舰店”等进行虚假宣传,被告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市场混淆,被告公司的“某知名品牌五金旗舰店”仅近三年交易成功数额就达2800余万元。原告认为被告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商誉,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24490.05元,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意见针锋相对,展开激烈“交战”。最终法庭宣判,被告企业因涉及不正当竞争,被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1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4490.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