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召开苏州市新污染物治理专题会议,市各有关部门、驻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参会。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了《苏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背景和主要内容,重点对方案六项任务十八条具体措施进行了解读,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详细报告了全市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等工作情况。
市各有关部门交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集中探讨了新污染物治理范畴、标准技术、协同方式等共同关注的问题。
专家团队介绍了前期新污染物相关调查研究基本情况,以及当前新污染物治理的形势和思路。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协调机制,谋划开展新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积极推进试点示范工作,积极防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风险,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
2023年,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认真研究国家和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有序推动治理工作,制定《苏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先行先试开展全市第一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任务,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指导典型化工园区探索新污染物综合治理试点,开展治理技术攻关。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新化学物质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下一步,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各地各部门分工协作,继续深化新污染物治理。
根据部、省部署,继续开展筛查评估,完成新一轮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逐步建立新污染物基础数据库。组织针对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或新登记备案化学物质企业的专项抽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化学品环境管理要求。支持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先行先试,积累化学品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