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贯彻落实最新技术规范和政策文件要求
近日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培训会
会议邀请行业专家详细解读了今年新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3部分:恢复效果评估》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文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实务和系统规范填报进行了培训,并对典型案例现场汇报展示进行了专题辅导。与会人员还集中参加了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个案评估评审意见抽查工作专题视频座谈会。
会议要求
要强化案例实践
规范案件全流程办理,加大案件线索筛查力度,进一步提高结案率、修复率、“一案双查”率。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专项自查,重点检查重大案件办理、线索筛查、积案办理和修复实施等内容。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强化办案质效,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要深化改革创新
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为载体,研究深化替代性修复项目双向匹配机制。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完善检察机关见证磋商、综合认定、规范基地管理等制度。加大工作创新力度,研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清洁生产等制度融合。
要加强典型引领
进一步加大与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促进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常态化培育选树一批办案质量高、效果好、社会公众知晓度高的精品案件,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特别是典型案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制机构、执法机构负责人,市环科所,常熟、苏州高新区等地检察机关、资规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