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纷繁复杂的主体业态下,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为了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锦分局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市场监管领域的专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了汇总整理,指在帮助广大市民朋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文将就目前常见的食品安全领域消费纠纷进行简单科普介绍。
在食品安全领域,常见的争议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食品变质或霉变,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变质、霉变或有异物等情况,这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健康,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以及时保存购买到食品时发现食物变质的照片、影像证据。二是销售过期食品:商家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并提供购买到的食品的购买记录,证明该食品已超出保质期的事实。三是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食品,这类产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四是虚假宣传,即商家对食品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如声称食品具有某项健康益处而实际上并不具备,误导消费者。五是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标签上的信息不全或错误,如缺少必须要标出的营养成分、过敏原信息、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六是餐饮服务问题,在餐饮场所遇到的食品卫生问题,如食物中含有异物、服务态度差、设施卫生不达标等。
当消费者发现自己遇到以上常见食品安全问题时,要如何进行自身维权呢?以下是苏锦分局总结出的食品维权“三步走:
第一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的目的是为了如实证明食品本身存在的问题,所以只要是有助于证明食品存在问题的关键证据,统统都要保存好。常见的证据包括:超市小票、消费发票、外卖订单、问题食品的照片、问题食品本身等等提供所投诉食品的购物凭证。发现问题时需要保护现场,尽量维持所购食品原状,能辨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
第二步,谈判协商,依法维权。消费者可选择直接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既可以向经营者追责,也可以向生产者追责,且二者都不得推诿。
第三步,耐心等待维权结果,合理申诉自身权益。一般来说,投诉举报完成后,等待3-5个工作日,就会有处理结果。经对感官性状的观察或检验机构检测,判定该食品为不合格或假冒伪劣食品的,接收投诉的职能部门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家实施行政处罚。如果争议双方协商未果,或对协商调解结果不满,且消费者自身损失较大,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这里,苏锦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产品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适用人群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保存期限不要超过保质期。按照标示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适用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