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入10月
又有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苏州
1、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先进技术研究院
《苏州市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实施意见》10月1日起施行。意见明确,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建设一批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并从重点任务、组建条件、过程管理等方面,对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作出具体要求。其中明确,先进技术研究院由龙头企业牵头,并符合目标任务明确、组织架构完备、创新能力较强等要求。
2、调整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医保支付标准
10月1日起,苏州调整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医保支付标准。符合康复条件的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实际发生的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内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由残联按规定予以补差。具体包括:听力言语康复每年最高支付限额调至3060元,智力康复最高支付限额2760元,孤独症康复最高支付限额3360元等。
3、对排水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苏州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将排水户分为重点一类排水户、重点二类排水户和一般排水户三级,并按照工业类、建筑类、餐饮类、医疗类对排水户进行分类管理。其中明确,排放工业废水量500立方米/日以上的化学、医药、造纸及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工业类排水户,建设项目跨县级市(区)行政区划的建筑类排水户,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医疗类排水户为重点一类排水户。
4、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
结合苏州实际制定的《关于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的指导意见》10月10日起施行,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编制原则、预决算编制内容、收益分配要求、预决算编制程序等。其中明确,村集体的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按规定可以纳入当年度收益分配的收入。有收益的村集体进行收益分配时,一般遵循的顺序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向成员分配收益,其他。
江苏
1、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全过程监管
《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办法细化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厘清项目各阶段管理要求,对项目前期、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新增项目监管章节,明确行业监管、监督考核措施、建设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强化普通国省道建设全过程监管。
2、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
新修订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修订重点包括明确适用范围,调整信用等级划分,完善评价标准,新增不良行为规定等。其中,优化了信用评价中建设单位履约考核的占比,增加了行业监督检查在信用评价中的权重,并明确了监督检查评分标准,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程序,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3、鼓励有条件的这类公园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江苏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10月1日起施行,对全省省级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利用和监督作出规范。其中明确,省级自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规划确定旅游区域、线路和游客容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有序开展自然体验、科普教育、观光游览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省级自然公园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同时,引导、支持自然公园内及周边居民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生态产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培育生态品牌。
4、燃气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核发
10月10日起,江苏省调整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层级,将由燃气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的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调整为由燃气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核发,包括新申请、变更、延续等。
全国
1、增加军人抚恤优待措施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待遇与贡献匹配、精神与物质并重、关爱与服务结合的原则。规定抚恤优待对象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通过向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遗属增发抚恤金,邀请抚恤优待对象参加重大庆典活动等措施增强荣誉激励。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加大对特殊困难抚恤优待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等。
2、稀土资源开发利用有法可依
《稀土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稀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稀土资源。国家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鼓励和支持稀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持续提升稀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条例还完善稀土全产业链监管体系,规定对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并优化动态管理等。
3、养老机构服务费预收周期不得超12个月
《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10月1日起施行。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
4、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时间明确了
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9月29日发布倡议,各商业银行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降为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原则上将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29日晚,国有六大行宣布将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
5、证券市场新规 强化高频交易监管
《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10月8日起施行,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市场通常称为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方位、系统性规定。其中明确,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监控,对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同时对高频交易作出特别规定,从报告信息、收费、交易监控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监管要求。
6、广州等8城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
《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10月1日起施行。根据通知,现有北京、上海、哈尔滨等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
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
修订后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10月12日起实施。规则细化对净含量标注的构成要求。对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推荐不超过3位有效数字,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的净含量信息。同时,明确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还要求定量包装商品不应当以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方式进行构造或填充等。
8、企业改制重组印花税有新规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10月1日起执行。其中明确,在营业账簿的印花税方面,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在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方面,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9、中央厨房两项国家标准实施
《中央厨房 建设要求》和《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两项国家标准10月1日起实施。其中,《中央厨房 建设要求》给出了中央厨房选址与总体布局、加工区场所设置、主体建设、设施设备四个方面的要求,引领中央厨房合理建设、科学投资。
《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从设施设备管理、经营加工过程、安全与追溯等多个方面,为中央厨房的运营管理提供指导,并对原辅料采购与验收、经营加工、检验与留样等环节提出细化要求。
10、《有声读物》有了首个国家标准
《有声读物》国家标准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有声读物领域的第一个国家标准。该标准从《有声读物》行业标准升级而来,提升标准技术门槛,增加面向视力障碍人士的技术要求,对有声读物的内容生产、发布、质量检测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