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我家的第三个孩子出生了!孩子出生后我们就申领到了1万元的三孩生育奖励金。”11月27日,家住安镇街道的桂锦峻提起拿到锡山区独有的生育奖励金就特别高兴。她说,孩子满1周岁后还可享受到3万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
“截至目前,已完成申领的二孩有191人,三孩有17人。预计至年底,锡山全年惠及人数将达300余人。”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月开始实施二孩三孩生育奖励以来,锡山区已有208人申领到了生育奖励金,共计112.5万元。
2023年7月,锡山区的爱心企业家、“无锡市慈善公益人物”“锡山慈善典范人物”潘泉生主动与锡山区政府对接沟通,要求以个人名义捐赠,专门设立“生育奖励金”。
同年9月,在潘泉生先生慈善捐赠仪式上,潘泉生以个人名义捐款1亿元,其中5000万元成立潘泉生先生慈善基金,5000万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奖励金,专门用于生育奖励。
“设立生育奖励金就是要提高全社会的生育意愿,为二孩、三孩家庭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供一些资助。”潘泉生这样说道。
锡山生育奖励金实施后,作为创新案例多次在国家、省卫健委相关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与会专家对这位民营企业家胸怀家国的大爱情怀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担当纷纷表示敬佩。
勇于争先创优,打造生育友好典范。“为了方便群众,我们开放了生育奖励金的线上申请,还开通了‘健康e家’App网上申请办理渠道。”
锡山区卫健委工作人员打开生育奖励申请平台后台,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0月份以来,线上申请生育奖励的已有59人,其中二孩52人,三孩7人。按照“自主申请、逐级审核、一次发放”原则,申请人通过网上递交相关资料,经审核后,这些家庭就可以分别领取一次性生育奖励0.5万元和1万元。孩子满1周岁后还可一次性申领1万元和3万元的育儿奖励,由此,二孩家庭最高奖励可达1.5万元,三孩家庭最高奖励可达4万元。
据测算,今年全年发放一次性生育奖励金预计在190万元,随着下一步一次性育儿奖励的申领发放,2025年—2027年,每年生育奖励发放规模在1500万元左右。
一系列科学合理的生育支持配套政策同样为打造生育友好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据介绍,锡山区“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目前已实现全覆盖,全区可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有42家,建成省、市级普惠(示范)托育机构10家。
同时严格落实产假制度,2022年5月以来,已累计为581家企业709名女职工发放产假期间财政补贴,共计125.59万元。
下一步,锡山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社会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锡山模式”。
潘泉生先生生育奖励金
发放政策问答
1、生育奖励金有哪几种类型?
此次生育奖励金包括一次性生育奖励和一次性育儿奖励两种类别。
2、申请生育奖励金的家庭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生育奖励金的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并按要求办理生育登记;
(2)夫妻一方现有连续2年以上锡山区户籍(含新市民);
(3)新生子女具有锡山区户籍;
(4)新生子女出生时间在2024年1月1日(含)后。
3、如何理解“现有连续2年以上锡山区户籍”?
从二孩或三孩出生当日往前推算夫妻一方有连续2年以上锡山区户籍。
4、如何计算子女数?
(1)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不含依法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2)再婚家庭子女数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3)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的,生育奖励金可按孩次顺序领取,此次生育的多胞胎子女中,超过三孩的按个数领取三孩标准育儿补助。
5、奖励标准是什么?
二孩家庭:最高奖励1.5万(区内生育:一次性生育奖励0.5万、一次性育儿奖励1万;区外生育:一次性育儿奖励1万)。
三孩家庭:最高奖励4万(区内生育:一次性生育奖励1万、一次性育儿奖励3万;区外生育:一次性育儿奖励3万)。
6、生育奖励金如何提出申请?
原则上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办理。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夫妻一方,登陆“健康e家”APP-“生育补贴”栏目,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发起申请。夫妻另一方登陆系统确认信息并签字完成申报。
因需要现场核对材料等特殊情形的,申请人可至新生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现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由村(社区)工作人员核验比对后将申请材料录入信息平台。
7、有申请时限吗?
申请人应在子女出生后180日内提出一次性生育奖励,子女满1周岁起的180日内提出一次性育儿奖励。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8、申请时要提供哪些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生育登记服务证明、夫妻共同生育现存活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银行卡号,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9、生育奖励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生育奖励发放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止,试行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