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业主自治组织的履职能力,12月4日下午,平江新城(苏锦街道)在街道11楼会议室召开辖区业委会(物管会)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各业委会(筹备组)、物管会主要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首先由苏州市姑苏区盛蔓公益服务社理事长,姑苏区第二届、三届政协委员刘海林围绕“社区治理与小区善治”,围绕社区治理、业委会的职责和作用、业委会应具备的七项能力进行生动讲解,以协商民主推动小区善治,助力化解基层物管纠纷矛盾。随后上海市浩信(苏州)律师事务所杨晶晶律师为大家培训小区利益相关方的权责分析及公共收益与重大事项表决的法律分析。小区公共收益关乎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是业委会(物管会)管理核心方面,杨晶晶律师围绕公共收益法律条文、公共收益定义、公共收益使用范围、公共收益公示实操等内容细致进行讲解,并通过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宣贯,使与会人员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和重大表决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刻理解。
本次培训针对业委会(物管会)负责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并提供了可行性的建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对如何依法履职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业委会(物管会)的规范建设和有效运作不仅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小事”,更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大事”。对照《平江新城(苏锦街道)住宅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全覆盖三年行动方案》,街道积极指导、推动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筹备组建。截至目前,街道共成立业委会10个,物管会17个,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打造更加和谐宜居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