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148家
医疗美容机构组织开展了
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
经评定
确定2024年度苏州市医疗美容机构
A级单位6家
B级单位130家
C级单位11家
D级单位1家
评价结果
A级单位
B级单位
C级单位
D级单位
评价结果应用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苏州市医疗美容与口腔医疗机构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健监督[2024]10号),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医疗美容机构实施以下措施:
(一) A级单位:评价结果作为相关部门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除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媒体舆情、风险预警、上级交办外,下一年度原则上不再进行其他现场检查;下一年度可用书面校验代替现场校验;列入卫生健康领域法人(自然人)红名单,报送至信用管理部门。
(二) B级单位:下一年度日常管理中正常覆盖检查;医疗美容与口腔医疗机构按要求递交整改报告,并在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组织本单位法律法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三) C级单位:在卫生健康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中给予一定权重比例的赋分,列入卫生健康领域风险单位名单,按风险单位进行处置。下一年度日常管理中应加强监管并纳入风险单位专项巡查;限制参加相关评先树优活动;对法人代表、负责人、依法执业管理员进行约谈;医疗美容与口腔医疗机构按要求递交整改报告,并在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组织本单位法律法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四) D级单位:对符合暂缓校验条件的实施1至6个月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列入卫生健康领域高风险单位名单,增加监督频次并优先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警示约谈,督促医疗美容与口腔医疗机构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医疗美容与口腔医疗机构按要求递交整改报告,并在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每季度组织本单位法律法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对全体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