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如果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第一次可以处罚50元,如果第二次发现将处罚100元,第三次及以后就是处罚200元,并纳入执法黑名单”。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3月14日下午,平江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街道司法局在平泷路开展“垃圾分类 净美街巷”生活垃圾分类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垃圾分类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向过往群众重点宣传解读《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介绍垃圾分类知识,耐心讲解垃圾分类的益处,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分类投放,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活动中,还组织了梓义小学五年级学生现场了解了垃圾分类知识,也为小学生们发放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向小学生强调《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时间是2020年6月1日,正值儿童节,培养了他们学习课外知识的习惯。也让市民知道垃圾分类从立法层面开始实施,让业主从思想上重视垃圾分类,从而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将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实处。
此次活动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一起向过往居民和小学生宣传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共发放了垃圾分类宣传单页200余份,《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100余本,“此次活动临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给居民综合普法效果很好”平江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