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正式施行,今年将迎来四周年。这是苏州首次、江苏首例为太湖岛屿专门立法。4月13日,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发布会在杭州举行,《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获评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
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推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等单位共同发起,全国有18个省份的57项省、市两级地方性法规参加评选,共推选出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10项、提名奖10项。
以法治之力守护太湖之美
天堂之美在于太湖美
烟波浩渺、一碧万顷的太湖
岛屿众多
其中,位于太湖东南部的西山岛
是中国淡水湖泊中最大的岛屿
也是太湖第一大岛
太湖生态岛位于吴中区金庭镇,涵盖西山岛等27个太湖岛屿和水域,是太湖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拥有旖旎的自然风光、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2020年
苏州起笔“太湖生态岛”建设
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
仅用半年时间就制定出台
《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为保护太湖生态环境
筑牢苏州生态安全屏障
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条例》明确了太湖生态岛生态保护的具体要求,划定了严格的生态保护区域,加强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自然景观等的保护,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条例》规范了旅游、渔业等产业的发展,鼓励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促进可持续发展。
立法工作不断探索创新
积极回应时代所需所盼
一是彰显生态文明地方立法新理念。把绿水青山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强大优势,坚持在生态环境的可承载范围内发展经济。
二是创设生态文明地方立法新内容。在制度设计上细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任务,规定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交通工具等内容,重点突出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以及文化遗产和村落的保护和利用。
三是积极发挥小切口立法新优势。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太湖生态岛保护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在《条例》的法治保障下
市、区两级政府依法推进各项工作
低碳、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
生态示范岛
正一点一点变成现实
山清水秀美丽岛
近年来
太湖生态岛的生态环境面貌
得到明显提升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6%
幸福河网完成公里数29.25公里
生物多样性丰富度逐步上升
3.3公里长的消夏江边
建设了15.5公顷各类功能型湿地
产业兴旺富庶岛
做强做优生态绿色农业
加强碧螺春原产地、青种枇杷、太湖鹅等
地方优质种质资源保护
打造高品质旅游目的地
共有民宿(农家乐)753家
以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为突破口
在有风景的地方发展新经济
引进自动驾驶应用
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
先行先试示范岛
聚焦探索创新
建成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
投保全省首单绿色生态环境救助责任险
打造“零碳”智慧农业园
太湖生态岛列入
首批江苏省生态岛试验区建设试点
并于2024年通过中期评估
为太湖生态岛建设
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
积极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
创新推出“法耀太湖”司法品牌
出台专门意见
依法服务保障太湖生态岛建设
通过加强巡回审判
建立涉生态岛纠纷快速通道
组建“茶果产业司法服务团”
开展“旅游诉调进景区”等方式
为太湖生态岛农文旅绿色低碳融合发展
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
用法治之笔
绘就美丽苏州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