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过期药品属于什么垃圾吗?”
“空调调高一度,每年能减少多少碳排放?”
……
在苏州工业园区
金鸡湖街道欧典社区的环保课堂上
企业员工张铭与70余名居民热情互动
鲜为人知的是,这场别开生面的环保宣教活动,正是他和同事们履行生态赔偿的“特殊课堂”,他们以环保宣教服务代替经济赔偿,成为园区首例“劳务代偿+环保宣教”生态修复案例的实践者。
企业员工开展环保政策宣讲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供图
张铭所在的新材料企业因活性炭未按环评设计要求更换,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同年12月企业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核定赔偿金额为1167元,采用替代修复的方式予以赔偿。但这笔“小额度”却让企业犯了难:传统修复项目动辄上万元,千元预算根本“无处可用”。企业负责人说:“就像拿着小额钞票买不到合适商品,我们既不想拖欠,又找不到解决方案。”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可能影响赔偿义务人的信用记录。
企业员工参与社区保洁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供图
转机出现在今年年初。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后决定打破常规,为企业量身定制一套全新的“以劳代偿”方案:修订工作流程、制定量化认证表、核定服务标准……一套完整的创新机制落地生根。最终,企业4名员工通过半天的环保宣教服务以及发放的宣教材料,超额完成赔偿。
活动现场,张铭和同事们化身“环保讲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垃圾分类窍门、宣传环保政策。“没想到当‘老师’也能修复环境,这种形式比简单交罚款更有意义。”企业负责人感慨道。更令他们高兴的是,完成代偿当天,企业就拿到了生态损害赔偿劳务代偿认证,全面落实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劳务代偿+”案例的成功实践,推动了生态破坏者向社会教育者角色转变,不仅为赔偿金额较小的企业提供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新途径,助力企业加快完成信用修复,也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新活力,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生根提供了有益借鉴。
环保小tips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逐渐成为社会焦点。
什么是劳务代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劳务代偿,可以作为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方式之一。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分类办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各地积极探索“劳务代偿”新方法新路径。
劳务代偿如何“劳”?让侵权人参加协助巡河清理、巡山护林、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法律宣传等公益劳动,让环境“破坏者”成为“守护者”……这些公益劳动行为都是为了让生态环境功能获得替代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