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市旧房装修改造物品材料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房〔2025〕80号),将开展2025年苏州市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活动。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的装饰装修类企业,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住宅装饰装修或建筑装饰装修。
2.具备承接本次活动区域内项目的装修维保能力,近一年在本次活动区域内承接过相应规模的装修项目,并在本次活动区域内有登记注册的线下直营门店。
3.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具备开具本次活动区域内发票的能力。
4.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失信行为。
5.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销售、装修施工等管理制度,可供查询、统计、对账。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及本次活动区域内所有线下参与门店对应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2.近一年在本次活动区域内承接过相应规模装修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装修合同、装修发票复印件、物业公司装修备案登记证明),所提供项目的规模不低于本次活动最高补贴额度相匹配的金额。
3.2024年本次活动区域内纳税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日至申报日上月相关资料)。
4.2025年5月6日之后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提供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销售、装修施工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进销存、装修活动相关台账明细)。
四、申报流程
1.企业按本通知申报要求,自愿填写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连同申报材料线下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县级市(区)住建部门;
2.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5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名单(附件2)统一上报至市住建局汇总。
五、其他事项
1.活动参与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活动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申报要求等相关情形,将取消活动资格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2.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切实做好企业申报组织、监督管理及与活动相关的政策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统筹企业申报工作,及时发布本次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3.各县级市(区)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