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E、苏U准车主,注意啦!)

今年5月1日起
公安交管部门
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苏E、苏U准车主们
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等业务时
不再审核
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
为优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简化登记程序,更好便利群众和企业办理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5〕18号),对于已开具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数电发票的申请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 机动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已销售未登记新车临时号牌核发业务 时,使用税务机关传输的数电发票信息进行比对, 不再审核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 (主要包括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群众在线下窗口办理机动车注册、转让、新车临时号牌核发业务时,无需提交纸质发票,环保高效!
群众在“交管12123”APP中办理预选号牌、机动车转籍申请(所有人变化)、新车临时号牌核发等业务时,电子发票数据联网自动回填,完成发票信息核验。
(全国启用销售发票信息强制核查时间,将根据试点情况另行通知。)
优势三:全程可追溯
解决传统纸质机动车登记中的假票、低效、监管难等问题,电子发票信息真实透明,安全无忧!
支持电子发票跨省联网核查办理,购车、上牌无缝衔接,助力全国统一汽车大市场!
1.对于申请人已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申请人仍可以凭借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2.线下窗口及“交管12123”APP中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如遇系统暂无数电发票信息情况,可通过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机动车销售发票动态二维码进行扫描,获取数电发票信息进行人工查验。
具体查验流程如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在下图红框处填入对应发票信息,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查验”。
查验结果如下图所示,点击“查看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获取机动车销售发票电子信息。
来源 | 苏州交警 苏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