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
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
适时适度调整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
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
“国庆”前3个工作日
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
2025年改造提升
300个社区助餐点
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
基层适老生活体验中心
加大租房以及建造、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
允许购房人父母、子女按规定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优化贷款条件
鼓励用人单位和职工
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推进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
鼓励夫妻共享育儿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