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改造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都必须注重发展权共享的理念。政府、集体组织和开发企业应该合理分配土地与资产增值收益。
目前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在城市改造中较多采用了发展权共享模式。这种理念主要是借鉴了台湾地区的“发展权共享”“区段征收”的制度。其核心要义是在每个城市更新单元里留出一定比例的发展用地给原集体组织。例如,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中,对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征未转用地,80%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20%纳入土地储备。按照规划,每一个更新单元都有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建要求。这是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另一种表现。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定,城市更新单位应提供不少于拆除范围用地15%或大于3000平方米的用地,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住宅类城市更新项目按照不低于住宅总规模的5%~2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另外,杭州市的留用地政策也成为城市改造的成功典范。
发展权共享的城中村改造模式虽然在制度与现实契约关系上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其发展的道路是光明的,方向是正确的。村集体主导型城市改造较好地落实了发展权共享的理念,未来要在多方合作机制与政府的政策支持上继续探索。
1879年德国植物学家德巴里(Debarry)为描述地衣中某些类和真菌之间的相互关系,首次提出了“共生”的概念。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共生理论被广泛应用于民族研究、文化研究、城市规划、空间设计等众多方面,“共生”的内涵由“生存”等级发展到“共享”等级。
中国人经过数十年的经济发展已经全面解决了温饱问题,并向小康水平进阶,可以说国家经过改革开放与城市化发展已具备从“共生”社会转型为“共享”社会的条件。城市化发展的成果不仅要在经济上实现共享,而且要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实现共享。在城市化发展背景下的城市改造,建立“共享”城市的理念与制度体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一种城市高级发展的形态。但是城市化发展要实现“共享”目标,前提必须以实现“共生”为基础。
首先,遵循城市生态体系的构建。城市化发展不仅是为了释放内需,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更是要助推文化与意识形态的提升。城市改造要基于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文化、信仰与情感因素,做到文化传承、情感诉求与社会和谐的统一。背离人本理念的“造城”运动,必将导致民族价值体系的断裂以及文化、民主法治、文明等维系社会秩序的要素支离破碎,无法形成统一的国家意志,进而影响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
其次,重视社会阶层利益平衡。城市化发展红利全面共享是城市化建设的初心,也是城市运营与增长的逻辑。过于逐利的城市化改造不仅容易滋生腐败,还对弱势群体构成伤害。同时也对城市空间、人口、集聚、经济、增长的生态逻辑产生破坏,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外,失去公平的分配体系将纵容食利阶层崛起,破坏社会风气,影响伦理、价值。所以,对于“后城中村”时代的稳定与治理应该两手抓:一方面要加大文化、教育法治的培训与宣传;另一方面要促进“城中村”产业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为“城中村”在与城市的融合中实现“多元共生”提供经济基础。
(摘自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城市的兴衰》一书)
荐书
丨《城市的兴衰》
推荐指数:★★★★★
作者:郑荣华
出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年1月
定价(元):69
ISBN 978-7-5598-3275-7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中国城市的兴衰展开,从城市化的人本主义觉醒、城市改造的价值融合与重构、城市化发展对耕地的影响、城市增长与谎言四个方面,分析了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城市的飞跃式发展对人民生活改善与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积极贡献,也客观指出了由于过快推进城镇化所导致的城市治理与后城市化发展所产生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书对巩固过去城市化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建立一套城市治理的机制,以及有效地纠正和弥补城市化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病”以及城市蔓延带来的农业危机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郑荣华,独立经济学家、作家、著名智库专家。长期从事城市经济与治理研究。在城市增长、集聚效应、新经济与商业创新等研究领域多有创见,发表重要论文百余万字。曾担任报社记者、中国500强企业高管,是城市开发及运营的重要参与者。现受聘于国内多所著名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及特聘教授,兼任浙江城市治理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多地政府经济发展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