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人员密集场所必不可少的安全疏散设施,一旦被占用、堵塞,不仅会增加救援难度,甚至会让被困者失去逃生避险的机会,导致群死群伤的惨剧发生。有些企业为了图“方便”,车间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违法占用,给企业安全生产埋下风险隐患。现公布惠山区1起典型执法案例,希望广大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引以为戒,时刻保持“生命通道”畅通。
案件经过
2025年4月2日,受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的钱桥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无锡新美拓精密钢管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生产车间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的行为,总经理余某是负责安全通道管理的负责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惠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以及总经理余某分别作出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和12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安全提醒
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有碍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出口、通道。
如何保持生命通道的畅通?
1.不堆放杂物:在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不要堆放杂物,以免堵塞通道。定期清理这些区域,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2.不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救援车辆通行的关键通道,任何时候都不得占用。确保消防通道宽度符合规定,无障碍物阻挡。
3.了解并熟悉安全出口:熟悉所在建筑的安全出口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撤离。定期对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