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常熟虞山法庭与常熟人保财险试点推行的“保险公司与伤者共同委托法院摇号鉴定”新模式成功达成首次诉前无残调解,这不仅是该模式下苏州全辖首例无残调解的成功案例,更是保险业在伤残鉴定方面的一次创新实践。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伤者理赔与损失认定往往涉及复杂的鉴定程序。传统模式下,若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保险公司往往认为存在程序瑕疵而对鉴定报告公信力产生质疑。而法院立案后委托鉴定又存在程序复杂、流转时间长、司法资源不足等问题,导致纠纷解决时间和金钱成本增加。
为破解这一难题,常熟法院虞山法庭与常熟人保财险试点推行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道交一体化平台”进行保险公司与伤者共同委托法院摇号鉴定新模式探索。该模式下,交通事故双方在赔偿协商阶段,可共同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由法院通过摇号方式选定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提出的伤残等级,护理、营养、误工期限等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经法院审核后,将作为保险调解理赔、诉讼的核心依据,避免重复鉴定和结论冲突。
2024年7月4日,王某驾驶由常熟人保财险承保的小型客车与韦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韦某骨折,韦某治疗结束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沟通后,双方共同向常熟法院虞山法庭递交非诉解纷申请,常熟法院虞山法庭组织在线听证并摇号选定鉴定机构。虞山法庭通知鉴定所确定鉴定时间,韦某如约至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常熟人保财险工作人员陪同见证,法医评估后明确伤情未达伤残,并告知“三期”标准,常熟人保财险当场承诺按标准赔付。韦某接受调解方案,放弃后续鉴定,案件快速达成和解。
此次共同委托鉴定并无残调解成功,不仅减轻了客户的诉累,也大幅缩短了赔款到账时间。未来,常熟人保财险将借鉴这一成功经验,加强与法院等司法机构的合作,不断完善伤残鉴定和理赔处理机制,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环境,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