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法润苏城 强基赋能”《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7月2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特邀请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沙一作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专题授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鹤主持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辅导。
沙一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实践基础、演进脉络详细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深度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归纳梳理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任务、要求;接着,又从《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为我们深度解读了《条例》。授课取得良好效果。
会议指出,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思维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标 “十一个坚持” 核心要义,持续推动学习走深走实。组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
二要强化《条例》宣传,细化落实举措。全方位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条例》知晓度。深入研究《条例》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配套措施,将《条例》要求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地有声,让《条例》成为推动基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
三要注重学用融合,推进依法行政实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身体力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要求,以实际行动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为美丽苏州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授课以视频形式举行,市生态环境局设主会场,驻各地生态环境局、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设分会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约630人参加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