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扬州市政府召开规章实施周年报告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法制委以及市交通局、文广旅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主持。
市交通局、文广旅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分别汇报了《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扬州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实施情况,重点围绕规章遵守情况、实施效果、配套制度建设、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等方面作了介绍。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还观看了渔业资源保护宣传片,了解我市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其龙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讲话。他指出,4部规章从制定执行到监督保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通过对规章实施情况“回头看”,不仅可以帮助政府自身拾遗补缺、还可以让社会公众了解、知晓并参与到规章的制定和监督中来,进而对推进良法善治起到积极作用。
张其龙表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好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紧扣时代发展变化需求,切实组织好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突出科学民主规范,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
“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是结合立法工作实际,实施的一种‘立法检验’,是确保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一个重要抓手。”张其龙说,扬州市政府将把政府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推动有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这项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对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的指导,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真实评价规章内容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规章评价结果的转化,形成立法决策、制度设计、规章实施与效果反馈的完整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