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扬州法院“4.26”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2年度扬州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和10起典型案例。据悉,2022年,扬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354件[ 含旧存297件。],同比(1282件)上升5.62%;其中,新收1057件,同比(1189件)下降11.1%;审结1272件,同比(972件)上升30.86%。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结案率全省第一,也是全省唯一改发率连续两年低于1%的地区,案件质效态势保持良好。
据介绍,2022年,集中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趋势凸显,主要涉及玩具、灯具、日化用品等零售终端以及网络销售商铺等,如义乌市某工艺品公司提起的涉玩具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有31件,刘某提起的涉灯具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有10件,扬州某照明科技公司提起的涉灯具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有10件。2022年全市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1件,案件数量较少,主要是商标类犯罪,从商品品类来看,白酒、化妆品、手表、运动品牌服装因其利润较高、市场广阔,系制假售假的高发领域。同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呈现出制假地域相对集中的特点。互联网产业迅猛发展,导致因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带来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案件以及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加,案件双方争议较大、证据审查判断存在困难,增加了事实认定难度,对法官的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争对以上案件特点,扬州法院积通过,极培育典型案例,强化裁判指引作用。例如:审结的涉及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黄珏老鹅)保护不正当竞争纠纷,判决被告赔偿12万元,该案入选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第四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和江苏法院2021年度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合理界定权利边界,加强商业版权保护。例如:在审结的“某家玩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荷兰某公司系一家在荷兰王国设立的公司,法院通过整体比对原被告毛绒玩具独创性特征,认定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并精准确定赔偿数额,使案件结果得到当事人信服,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平等保护了中外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惩治知识产权犯罪。例如:广陵法院严格落实江苏省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要求,审结一起侵犯冬奥会作品著作权犯罪案件,综合考虑盗版行为发生时间、盗版冰墩墩挂匙扣单价、生产数量、销售范围等因素,认定被告人行为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及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产生了恶劣影响,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例如:审结“长沙某和友装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通过开庭审理和线下实地调查取证相结合方式,确定原被告经营场所构成相似装潢,最终判处被告拆除、更换装潢及删除涉及装潢的宣传材料,并赔偿60000元。该案涉及两地知名餐饮品牌,判决结果为扬州市餐饮行业有序经营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接下来,扬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知产审判工作,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发挥服务大局职能,营造创新环境;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工作,推进多元解纷;进一步加强各方协调联动,深化大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