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可获刑?今日(4月26日),扬州市高邮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以及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生产、销售假冒“卡地亚”、“劳力士”等名牌手表案件引起记者关注。
2017年9月至2020年11月,被告人孙某雇佣被告人马某等,将从被告人钟某等人处购买的假冒“卡地亚”、“万国”、“劳力士”、“沛纳海”等多种品牌注册商标的手表,通过平台网店等方式向高邮市等地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4350余万元;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被告人王某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52余万元。
此外,被告人王某将从被告人钟某处购买的假冒上述品牌注册商标的手表,销售给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陈某又将上述假冒手表通过微信、微店等方式,向高邮市等地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分别达830余万元、840余万元。
高邮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孙某等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钟某等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分别判处团伙成员两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2022年,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据悉,高邮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022年共结案209件,结收案比为92.4%。其中按撤诉处理56件、撤诉55件、调解24件、判决65件、驳回起诉2件、裁定移送其他法院管辖7件,调解撤诉率为64.6%。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共审结21件,结收案比为95.4%。全年案件具有:新收案件数量趋于下降;商标侵权纠纷占比较高;民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刑事案件较为疑难复杂等特点。
对此,高邮法院严格执行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依法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通过采取没收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条件。对于涉及防疫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审合一”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制定《高邮法院完善多元化解机制落实繁简分流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现场调解、微信调解、视频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将一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化解于诉前。
接下来,高邮法院将继续推进最严格司法保护工作,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强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优化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法治环境。为高邮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