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扬法润商”营商环境品牌,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奋力在服务保障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今日(12月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及10大典型案例。
据扬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红介绍,《十二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为“着力构建四个体系”,即:着力构建全方位解纷体系;着力构建多层级保护体系;着力构建改革创新体系和着力构建良性互动体系。
其中,12条措施中指出要聚力打造“扬法润商”品牌,是为了体现司法在“好地方、事好办” 营商环境品牌建设中的贡献度,努力实现全国有影响、全省有位次、群众有口碑。据悉,扬州中院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立意,以“红旗、浪花、天平、五亭桥”为元素,设计彰显扬州法院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标识。该品牌主要有“红旗漫卷”寓意理想信念的色彩;“广陵潮涌”寓意勇立潮头的意识;“扬法润商”寓意护航发展的担当;“春江月明”寓意公平正义的感受等四个方面的寓意。
据了解,今天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涵盖了刑事、民事、执行等案件,涉及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旨在以生动鲜活的故事回应社会关切,集中展示全市法院能动司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成效。10个案例主要从聚焦企业家放心投资,化解民企纠纷有速度;聚焦企业家安心经营,维护民企权益有力度;聚焦企业家专心创业,保障民企治理有精度;聚焦企业家用心发展,守护民企存续有温度等四个方面回应民营企业急难愁盼。